
据《北京青年报》报道,2019年1月1日之后,中国境内个人使用第三方支付机构单日现金收支达到5万元人民币以上;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;及境内转账50万元人民币,或跨境转账20万元人民币以上,支付机构都要向中国央行提交大额交易报告。

据业内人士指出,此次新规的设立及实施是为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需要,不会影响个人和企业的正常账户交易。

除第三方支付机构大额交易须上报央行之外,互联网金融也需要提交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。2018年10月由央行丶银保监会丶证监会联合发布的《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(试行)》中规定客户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(含5万元)丶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(含1万美元)的现金收支,金融机构丶非银行支付机构以外的从业机构应当在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大额交易报告。
在《通知》和《管理办法》实施后,意味着个人账户的大额交易及流水异常将接受央行监控管理;不仅仅包括银行账户收支情况和网络银行收支记录,支付宝丶微信支付等非银支付机构的记录也包含在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