州长霍根
美国中文网报道:马里兰州长霍根(Larry Hogan)和主计长弗兰肖(Peter Franchot)星期二敦促该州在2011-2014年之间向外州交税的合格居民申请退税。根据联邦最高法院最近关于地方所得税的裁决,州所得税中相当于县税部分应当退还给纳税人。州长霍根说,多年来我都说马里兰州居民纳税太多,现在估计5.5万纳税人符合所得税退税资格。最高法院今年初的裁决允许我们提供2亿美元的退税,那将立即进入马里兰纳税人的口袋里,也将进入我们州的经济里面。主计长弗兰肖说,对于受到维恩裁决(Wynne decision)影响的马里兰州纳税人来说,主计长办公室正在努力退还属于你们的资金。“我们已经投入巨大资源丶技术和人员,尽快退税。到目前为止,我们已经处理了超过4000份申请,退回5300万美元。”马里兰州纳税人可以登录http://www.WynneTaxRefund.Maryland.gov 网站了解他们是否符合退税资格。由于各人情况不同,纳税人要想知道自己是否受到影响,最好得到税务专家的建议。总的来说,向其它州交纳所得税的马里兰州居民可能符合退税资格。但是,这种退税并非自动,相信自己符合退税资格的纳税人必须尽快申请。今年初,马里兰居民布莱恩和卡伦·维恩(Brian and Karen Wynne)就在马里兰和另一地方交纳地方所得税而提出“非法双重税收”的挑战,并在联邦最高法院打赢官司。多数大法官裁决马里兰州所得税法不符合宪法,维恩夫妇获胜。



来源:美国中文网